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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社部【化妆品配方师】高级技师开考通知

  • 配方师报考中心
    2016/03/30
  • 私聊

化妆品检测

  • 化妆品配方师证书颁发
    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均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化妆品配方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国际互认、全国联网查询、无须年检。

    教材及考核方式
    统一使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分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论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一、招生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化妆品检验工作者以及化妆品护肤品DIY从业者;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对化妆品的原料、包材、化妆品制成品中组成成份进行分析检测,对化妆品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价,以保障化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企业的标准的从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以上;
    (2) 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4年以上。
    (3)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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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力拔山兮气盖世

    第1楼2016/06/28

    在哪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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