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Huang
第1楼2019/02/27
【现场分析过程及条款判断】
1.该机构主要从事食品、保健食品、饲料、生物化学等产品的技术研究工作,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除了开展技术检测外,还包括这些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销售,不符合《检测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 )4.1.1【条文解释】“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登记、注册文件,其登记、注册文件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或者相关表述,不得有影响其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诸如生产、销售等经营项目”。
2.该机构大型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上级主管部门,但不能提供其使用及全权支配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评审准则》 4.4.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HarryHuang
第3楼2019/02/27
【专家点评】
评审时应注意与《评审准则》4.1.4“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与【条文解释】“3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单位的其他部门,从事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关的研究、开发和设计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授权职责,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的各项活动不受其所属单位其他部门的影响,保持独立和公正”要求之间的区别,4.1.4及【条文解释】3相关内容是针对非法人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此案例是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因此注意不要混淆。
因该机构大型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应按照《评审准则》4.4.1“……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证明仪器设备由该机构独立使用并全权支配,明确使用期限,否则不能满足《评审准则》对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