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第4楼2021/01/14
一、工况是指生产装置和设施生产运行的状态。即监测时企业的生产状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百分数。生产工况通常采取核查主要生产设备数量(运行数)、原/辅材料用量、单周期产品产量来确定。对于锅炉和炉窑来说常以负荷表示,比如装机容量300MW的电厂锅炉,但其出力达240MW时,其锅炉负荷为80.0% ,通常可找企业陪同人员看蒸汽流量表或到控制室看自动记录装置(如电厂的运行负荷显示)或锅炉生产运行记录;小锅炉若无蒸汽流量表,可核查锅炉入水量,即查水表;还可以用燃料消耗量和热值,结合燃烧效率、锅炉热效率推算蒸汽所含热量来折算蒸汽产量。比如记录锅炉热工仪表输入和输出量,通过热水量及热水升高温度计算热耗量,来测算实际生产负荷。对于以产品产量来确定的企业,如水泥厂的设计能力是日产2000t熟料,监测时为1900t,那工况(生产负荷)就是85%。
二、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是指生产工况,而不是环保设施的工况,除非该设施是独立的污染治理设施排放源,比如污水处理厂。
三、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规定:
( 1)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保证的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为:试生产阶段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75%以上(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有规定的按标准执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