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人
第1楼2021/03/09
解答:
1、概述
无菌室的菌落空白的多少关系细菌指标的检测质量。通常无菌室是在微生物实验室内专辟一个小房间,可以用塑料板材、玻璃或复合材料整体建造。面积不宜过大,约 4~6平方米即可,高 2.7 米左右,不得有窗(传递窗除外)和容易积尘的物件。无菌室外要设一个缓冲间,无菌室和缓冲间都必须密闭。室内必须有超净工作台。超净工作台其主要功能是利用空气层流装置排除工作台面上部包括微生物在内的各种微小尘埃。通过电动装置使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具后进入工作台面,使台面始终保持在流动无菌空气的控制之下。
2.技术要求
空白值平均菌落数:100级洁净区平板杂菌数平均不得超过1个菌落,10000级洁净室平均不得超过3个菌落。
3.检验条件
3.1检验时环境条件
3.1.1供电电源:220V±22V,50±1Hz
3.1.2环境温度:(10~30)±2℃
3.1.3环境湿度:≤85%
3.2检验用的设备:SW—CJ型超净工作台,DH4OOOB-电热恒温培养箱。
4.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4.1项目:平均菌落数
4.2方法
4.2.1 打开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以上,并同时打开超净台进行吹风。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灭菌20分钟。
4.2.2在超净工作台开启的状态下,取内径90mm的无菌培养皿若干,无菌操作分别注入融化并冷却至约45℃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约15mL,放至凝固后,倒置于30~35℃培养箱培养48小时,证明无菌后,取平板3~5个,分别放置工作位置的左中右等处,开盖暴露30分钟后,倒置于30~35℃培养箱培养48小时,取出检查并记录。
4.2.3所有平皿菌落数的均值即为平均菌落数,应该满足上面的技术要求,如不满足要求应对无菌室进行彻底消毒,重复检查,直到满足上面的技术要求为止。
5.检验结果处理及周期
5.1检验记录表中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要求,准许使用;不满足的,不得使用。
5.2检验周期不超过6个月。
附无菌室检验结果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