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7楼2022/04/29
不仅仅是要看两者的条款号对照表,关键是要了解两者的差异细节。CMA法制方面的要求更多,CNAS更着眼于技术要求向国际标准看齐。体系文件二合一不是不可以,个人认为只要做到以下两点问题就不大:
1、两者的所有要求都能全部覆盖到。
2、两者要求不同的地方从其严。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仅仅是认可评审的基本准则, 与之配套的还有应用准则CNAS-CL01-A019: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软件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