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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问:某项目公开招标采购货物,连续挂网2次,只有2家供应商参加报名,因报名不足三家,按政府采购法36条予以废标,后来了解,全国只有2家生产企业生产此货物,下一步该怎么办?

综合仪器采购

  • 问:某项目公开招标采购货物,连续挂网2次,只有2家供应商参加报名,因报名不足三家,按政府采购法36条予以废标,后来了解,全国只有2家生产企业生产此货物,下一步该怎么办?

    答:74号令第二十七条明确,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符合本款情形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关注 私聊
  • wccd

    第1楼2022/07/19

    应助达人

    在连续二次招标失败的特殊情况下,经上级部门批准,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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