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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除部分国家计量基准的公告

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废除“光度副基准装置”、“3cm功率基准装置”、“5cm热噪声基准装置”、“10~10-6)lx弱光光度基准装置”等4项国家计量基准,撤销原国家计量基准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废除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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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1楼2022/12/09

    应助达人

    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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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tyzb

    第2楼2022/12/09

    应助达人

    ,支持版主工作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谢谢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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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3楼2022/12/10

    应助达人

    非常感激哦!

    ztyzb(zxz19900120) 发表: ,支持版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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