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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2023/03/27
期间核查主要是核查测量仪 器、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的系统漂移,即其长期稳定性。必须具备相应的核查标准和实施条 件的,对无法寻找核查标准(物质)的不进行期间核查。期间核查可以提高监测质量的可靠性,降低出错的风险,但不能完全排除风险。期间核查的实施以及实施频次应结合监测机构自身的特点寻求成本和风险的平衡点。
对于采用相对测量方法的仪器,一般不必进行期间核查。包括: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离子发射光谱仪、色谱类仪器等。
实验室应针对具体的仪器进行分析研究,掌握仪器分析原理和性能特性以及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准确性和稳定性的因素,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仪器名称,编制相应的期间核查方法。仪器的期间核查并不等于检定周期内的再次检定,而是核查仪器的稳定性、分辨率、灵敏度等指标是否持续符合仪器本身的检测/校准工作的技术要求。期间核查的时间间隔一般以在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周期内进行一二次为宜。对于使用频率比较高的仪器,应增加核查的次数。
期间核查重点关注10类仪器设备
(1) 对测量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比如在用液相色谱测醛类物质含量时,液相色谱需要期间核查);
(2) 检定或校准周期较长(比如校准和检定周期超过两年的设备);
(3) 频繁使用的(比如一把卡尺每天使用的次数非常多);
(4) 容易损坏的仪器设备;
(5) 性能不稳定的仪器设备;
(6) 检测数据有争议、 易漂移的仪器设备;
(7) 易老化的仪器设备;
(8) 经常带到现场使用的仪器设备;
(9) 贵重的仪器设备(比如ICP-MS);
(10) 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较为恶劣,导致了仪器设备的性能可能发生改变的。
JOE HUI
第4楼2023/03/27
实验室应根据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实验室应确定期间核查的方法与周期,并保存记录。
注:并不是所有设备均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判断设备是否需要期间核查至少需考虑以下因素:
1.设备校准周期;
2.历次校准结果;
3.质量控制结果;
4.设备使用频率和性能稳定性;
5.设备维护情况;
6.设备操作人员及环境的变化;
7.设备使用范围的变化等。
设备的期间核查的周期通常在两次检定或校准周期之间,但是考虑以上因素的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比较大的变动,这些变动包括人员、环境、溯源结果、使用范围等的变化,实验室应考虑适当增加期间核查的频率来保证设备的信心。
en_liujingyu
第5楼2023/03/28
赞成ztyzb、123、JOE HUI等老师的意见。简单来说稳定性差的测量设备,使用环境恶劣的测量设备,离开实验室返回后的测量设备,以及需要高度控制测量过程(又称关键测量过程)使用的测量设备,需要进行期间核查。
所谓需高度控制测量过程使用的测量设备,是指诸如校准/检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以及涉及到本单位命运(生存、发展和经济效益命脉)的测量过程所用测量设备,通常是产品质量关键控制点、关键工艺和特殊工艺控制点、生产安全和环境监控关键控制点,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控制点等所用的测量设备应该进行期间核查。
说到底“期间核查”的目的就是控制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以控制因对被测参数的误判给本单位带来的重大风险。保持测量过程(包括检定和校准过程)稳定,才能使测量结果保持原有的准确性和可信(可靠)性。虽然测量设备是“生产”测量结果的关键要素,但构成测量过程的要素还包括测量人员、测量环境、测量方法、被测对象等要素,仅控制测量设备的稳定性仍然不够,需要保持整个测量过程的稳定。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期间核查不应该仅仅是对“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而应该是对构成整个测量过程诸要素“综合效果”的期间核查,是对“测量过程”的期间核查或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