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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关于征集《云南省绿色低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导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 wuyuzegang
    2023/08/09
  • 私聊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云南省绿色低碳园区,助力我省园区有序推动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我会园区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提出《云南省绿色低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导则》团体标准编制计划。

    《云南省绿色低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导则》旨在建立一套内容覆盖全面、指标设计合理、等级划分鲜明的评价指标体系,为绿色低碳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评价提供依据,促进园区核心竞争力整体提升,助力园区实现“双碳”目标。

    为切实做好此团体标准编制及宣贯工作,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现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参编单位及起草人条件要求

    (一)参编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并在行业内有较高影响力,正在建设绿色低碳园区以及愿意提供标准应用场景的园区或企业优先。

    (二)起草人应有责任心,能积极承担、合作完成标准起草组安排的各项工作。熟悉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和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四)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会员单位优先。

    二、标准参编单位权利

    (一)参编单位名称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名单;参编单位推荐的参编人员列入起草人名单(每个参编单位最多不超过2人)。

    (二)参编单位有了解标准编写工作计划以及编写范围、进度等详细情况的权利,享有参与对应标准编写和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

    (三)享有优先使用和推广团体标准的权利。

    三、标准参编单位义务

    (一)能够全程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标准技术方法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参考。

    (三)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积极提出意见。

    四、申报要求

    拟参编单位需完整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协会秘书处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参编确认函发送申请单位。



    附件: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联系人:李梦凡

    联系电话:0871-63396270 18314475793

    邮箱:gyyqxh@163.com

    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

    2023年8月8日



    关于征集《云南省绿色低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导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pdf

    附件: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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