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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本市碳排放交易企业开展2022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 wuyuzegang
    2023/09/13
  • 私聊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碳排放管理工作的安排,我局已确定了承担2022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务的相关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核查机构,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核查机构将于近日赴现场开展核查,请各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核查的协调和联系工作,加强与核查机构的沟通协调。

    二、请提供一定的场地和复印、打印等办公条件,并提前准备好与碳排放相关的台账、凭证等材料(材料具体要求由各核查机构明确)。

    三、请对核查人员的核查行为实施监督。若发现核查人员在核查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请及时反馈至我局。(纪律监督电话:62123126)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气候处 林 立

    电 话:23115641

    附件:本市2022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务分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8日



    附件

    本市2022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务分工



    序号


    行业领域


    核查机构


    1


    钢铁、航空等


    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有限公司


    2


    交通、电气等


    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3


    石化、化工等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4


    化工、造纸等


    上海环科环境认证有限公司


    5


    化工、玻璃、橡胶、纺织、水生产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6


    建筑、食品、医药等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7


    设备制造、电气、热力、汽车等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8


    建材、数据中心等


    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产业绿色发展促进中心)


    9


    电子、有色等


    上海同际碳资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


    化工、制造业等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11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制造业等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PDF附件

    1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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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yicuo

    第1楼2023/09/13

    应助达人

    核查工作由第三方来进行核查,便于管理和技术分离,同时便于专业化。且对核查方和受核方也是一种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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