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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39号令中第十三条(三)中"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

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 网友提问:

    想了解“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比如强制性标准“GB 11607”中指定的检测方法是“GB 7475”,但实际用“HJ 700”检测并进行合格判定,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回复:

    “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具体包括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技术性规范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相关规定。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解释草案由组织起草部门研究提出,建议咨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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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tyzb

    第1楼2024/05/31

    应助达人

    谢谢专家分享,感觉有点踢皮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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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沉

    第2楼2024/06/01

    强制性标准所引用的所有技术标准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换句话说除非起草机构允许,否则你更改测试标准的做法就是错的。
    即使你能证明两个标准做出来的结果没有差异。但这份报告依然是无效的。
    就像你用美国的法律,解读中国的宪法。哪怕美国的法律条文和国内的法律一摸一样,都是不行的。除非人大认可美国的那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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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OE HUI

    第3楼2024/06/01

    应助达人

    感谢老师意见

    很沉(zhao1hao2985) 发表:强制性标准所引用的所有技术标准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换句话说除非起草机构允许,否则你更改测试标准的做法就是错的。即使你能证明两个标准做出来的结果没有差异。但这份报告依然是无效的。就像你用美国的法律,解读中国的宪法。哪怕美国的法律条文和国内的法律一摸一样,都是不行的。除非人大认可美国的那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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