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 2007/07/11
GA/T105-1995 主要是检测血液中酒精的含量的方法 http://www.auto-tester.com/qbhy/gonganfagui/cq-jj.htm
飞花刀语 2007/07/12
http://www.instrument.com.cn/show/download/shtml/013981.shtml
mdk276
第10楼2007/07/12
浙江省地方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员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规定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1-09 发布,2000-01-01 实施发
前言
机动车驾驶人员饮酒后驾车及醉酒驾车,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严格依法查处酒后驾车及醉酒驾车者,保障道路安全与畅通,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宁波市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立俊 林国雄 汪国梁 戴基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判断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驾驶人员。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A/T105 1995 血、尿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乙丙酮、异丙酮、正丁醇、异戊醇的定性分析及乙醇、甲醇、正丙醇的定量分析。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酒精含量
指人体血液中的乙醇浓度。
3.2:酒后驾车
指机动车驾驶人员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后,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0.2mg/ml 时驾驶机动车。
3.3:醉酒驾车
指机动车驾驶人员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后,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1.0mg/ml 时驾驶机动车。
4、酒精含量的判断
4.1:机动车驾驶人员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临界值见表1。
表1:血液中酒精含量临界值
定性 酒精含量临界值(mg/ml)
酒后驾车 0.2
醉酒驾车 1.0
4.2:血液中酒精含量与量状及肇事关系见附录 A。
5、测试方法
5.1:常规测试
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
5.1.1:原理
呼气式酒精测试仪中有电化学传感器,当呼气样品的酒精分子通过传感器时,酒精转化成乙醛,由于释放电子引起了传感器电流的变化,微处理器便测定传感器的电流,从而快速准确测量呼吸中的酒精含量,并换算成血液中酒精含量值。
5.1.2:测试条件
温 度:-5℃~+40℃;
大 气 压:86Kpa~106Kpa;
空气湿度:20%~95%(相对湿度);
仪器精度:测量值小于或等于 1.0mg/ml,±0.05%;
测量值大于 1.0mg/ml,±5%。
5.1.3:操作方法
打开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开关,等提示可测试后,被测试者口含吹气管,向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的吹气管连续呼气,至测试仪提示终止后完毕,呼气式测试仪自动显示相当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注:吹气管一次性使用
5.2:仲裁测试
按 GA/T105 规定测试。
附录 A
(提示的附录)
血液中酒精含量与症状、肇事的关系
附录 A:血液中酒精含量与症状、肇事的关系
血液中酒精浓度
(mg/100ml) 症状 发生肇事
0.50 精神愉快,飘然感 有可能
1.00 兴奋,脸红,语无伦次,笑努无常 增加
1.50 激动,吵闹 很容易
2.00 动作不协调,意识紊乱,舌重口吃 一定发生
3.00 麻醉状态,进入昏迷 一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