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dy-jason
第11楼2007/11/16
附录I
标识体系
所采用的编号对塑料为1 到19,对纸和纸板为20 到39,对金属为40 到49,对木材为50 到59.
对织物为60 到69,对玻璃为70 到79。
T标识体系也可对有关材料采用缩写(例如HDPE 为高密度聚乙烯)。
材料可以由编号体系和/或缩写识别。标识符号应出现在表示包装可重复使用或可回收性质的图形标志的中心或底下。
附录II
关于包装的成份以及可重复使用、可回收利用(包括可再生)性质的基本要求:
对包装制造和成份规定的要求
――生产包装,应将包装体积和重量限制到最小的适用程度,以便对被包装的产品和消费者保持安全、卫生与可接受的必要水平。
――应以这样的方式设计、生产包装并使包装商品化,即可以使其重复使用或回收利用,包括再生,以及当销毁包装废弃物和来自包装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残余物时,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生产包装应使包装材料或任何包装部件的成份所含有毒或其它有害物质降至最少,以至当包装或来自管理工作的残余或包装废弃物被焚烧或掩埋时,存在于飞灰,烟尘或渗滤水中的这些物质也最少。
对包装可重复使用性质规定的要求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包装的物理性能和特性应使其能在通常可判定的使用条件下,多次往返使用或循环使用。
――在符合对劳动力的健康和安全的条件下可以处理用过的包装。
――当包装不再重复使用而因此成为废弃物时,按照可回收利用包装的规定要求处理。
对包装可回收利用性质规定的要求
材料再生型可回收利用的包装
必须这样生产包装,即能使得用过的材料,有某一重量百分比可再生成为符合现行欧共体标准有销路产品。该百分比的确定可以改变,取决于构成包装的材料类型。
能源回收型可回收利用的包装.
因能源回收而被处理的包装废弃物,为使能源回收最佳化,它应具有最低的热值。
合成型可回收利用的包装
因合成的被处理的包装废弃物,应有这样的生物降解性质,它不应妨碍单独收集,以及合成处理或向它导入活性.
(d) 可生物降解的包装
可生物降解的包装废弃物应有这样的性质,能进行物理的、化学的、受热的或生物的的分解处理,这样,大部分处理完的合成物最终分解成二氧化碳、生物量和水。
另外,可以看看这个地址,对欧盟的包装指令有些介绍评论:
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1106/1048004/
4楼有个资料,超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