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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慧的弟弟

    第15楼2008/08/23

    现在认证认可没有明确的文件去说明怎么去做,只是评不同专家的不同理解去摸索,的确很晕乎!

    期待相应的文件出来指导吧!
    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80409/1217062/

    raoqun20 发表:关于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不同的审核专家理解有所不同。我们就碰到了。
    一专家提出需要做,我们就用新的标定旧的。后来现场审核专家说这样太浪费,也没必要。
    至今我们也是晕乎乎,但不做肯定容易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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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iffany

    第16楼2008/10/14

    我们实验室也有这个问题。标准物质在有效期内究竟要不要做期间核查,具体怎么做,每个专家都有自己的看法,而且还会否定之前专家的看法。这让我们伤透了脑筋。
    看了论坛上各位高手的意见,我发现主要倾向是说用新的标准物质核查旧的标准物质。但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如果说是制作工作曲线来测定,那意味着将标准物质稀释测试,那必定引入误差;如果直接高浓度进样,那对仪器必定造成影响,还可能由于响应值过高,检测不准确。
    还有,新旧两个标准物质测试出来的值必定不会完全一样,说是在允许范围内,算是合格,那么这个允许范围又应该怎么定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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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msh

    第17楼2008/10/22

    仅仅是对标准物质的储存条件进行一下核查
    看看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明显变质的现象
    不用拿新的校正旧的
    况且很多都是1次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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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nlujun

    第18楼2008/10/24

    我是CNAS评审员,有关此题发表不是太深的意见,希望对各位有所用处:
    楼上各位说的标准物质实际是标准样品。目前我们实验所用的标准样品生产单位是有关部门考核认定的,是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生产,作为使用者不一定具有对标准样品进行检查的技术力量。在ISO/IEC17025:2005中5.6.3.2款也明确,“只要技术和经济条件允许,应对内部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核查”,那么,如果技术与经济不需可呢?楼上所说的评审员建议用新的去核查旧的,其实是一种“定值”,一标准物质过了有效期,如有证据表明其性能依然不变,则仍然可以使用,节省成本啊。
    当然对标准物质要进行期间核查是肯定的。校准实验对标准物质的理解可能会更深入些,用以校准/检定仪器的仪器、标准器是标准物质,只是它的检测对象与检测实验室不一样,检测实验室的检测对象是产品,而它是检测实验室的检测仪器,这样当然也要进行期间核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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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illciq2008

    第19楼2008/10/26

    关于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我的一位同事说得挺有道理,人家专家来考核的时候他就说,如果要真正实现标准物质的有效核查,那应该使用比这种标准物质更高级别的标准物质来核查,但是考虑到技术和经济条件,本实验室不具备,因此无法进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据说得到了现场考核专家的认可,呵呵。
    目前我们做的标准物质的喝核查,基本上侧面印证标准物质是否处于有效状态,比如现场考核专家建立采用以下方面进行期间核查,:
    1、对保留样品的重新检测;
    2、实验室间的比对
    3不同方面之间的比对
    等等,而以上核查得到的数据,稍微整理,同样可以用到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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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nana_hj

    第21楼2008/11/19

    这也正是我想问的,用新的标准物质核查已开封的,标准偏差的数值怎么确定?

    tiffanyliang 发表:我们实验室也有这个问题。标准物质在有效期内究竟要不要做期间核查,具体怎么做,每个专家都有自己的看法,而且还会否定之前专家的看法。这让我们伤透了脑筋。
    看了论坛上各位高手的意见,我发现主要倾向是说用新的标准物质核查旧的标准物质。但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如果说是制作工作曲线来测定,那意味着将标准物质稀释测试,那必定引入误差;如果直接高浓度进样,那对仪器必定造成影响,还可能由于响应值过高,检测不准确。
    还有,新旧两个标准物质测试出来的值必定不会完全一样,说是在允许范围内,算是合格,那么这个允许范围又应该怎么定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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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huafeng2006

    第22楼2009/06/08

    [/quote]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有要求的,就得做,标准物质就得搞期间核查。而不是说“既然用新标准物质标定旧的,何不如直接使用新的?”
    2.专家定义的“新的标准物质”不一定是未开封的,可以是生产日期/批号最近的,用最近的标准物质与比较旧的标准物质进行比较。
    3.我们的标准物质与你们的不一样,不是一个行业。但我想方法是一样的,用其中一个标准物质检测(或标定),再用另一个标准物质验证,两者的差异小于规定值(不确定度)或预估值即可。[/quote]

    这里有一个很笨的问题 就是,既然我新的标准液都买 回来了,那我还用旧的做什么呢,我直接丢了不就得了,再说一般都是旧的要用完了才会买新的。其时有时候没办法时可以重测保留样,看两次测试结果差异大与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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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dy990601

    第24楼2009/06/09

    1.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有要求的,就得做,标准物质就得搞期间核查。而不是说“既然用新标准物质标定旧的,何不如直接使用新的?”
    2.专家定义的“新的标准物质”不一定是未开封的,可以是生产日期/批号最近的,用最近的标准物质与比较旧的标准物质进行比较。
    3.我们的标准物质与你们的不一样,不是一个行业。但我想方法是一样的,用其中一个标准物质检测(或标定),再用另一个标准物质验证,两者的差异小于规定值(不确定度)或预估值即可。[/quote]

    这里有一个很笨的问题 就是,既然我新的标准液都买 回来了,那我还用旧的做什么呢,我直接丢了不就得了,再说一般都是旧的要用完了才会买新的。其时有时候没办法时可以重测保留样,看两次测试结果差异大与不大。[/quote]
    我也觉得可以这么做,有谁比较清楚啊,能不能帮忙说明一下啊。

    mahuafeng200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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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nkebin168

    第25楼2009/06/12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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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49546

    第26楼2009/06/24

    刚进行计量认证评审,要编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和测量仪器期间核查的作业指导书,不知道如何下手啊,请教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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