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du
第25楼2008/04/25
请参考附件--JJG0196-1990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JJG0196-1990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
阿du
第27楼2008/04/25
我想可以这样:
1、根据检测对象不同(对产品质量影响不同),把仪器分两类,一类仍然按照国标执行,一类可适当延长。
2、自校仪器所需的基准器具,必须按照国标检定,以作量值传递。
3、适当延长的部分,首先根据以前历次的检定结果评价其性能的稳定性,然后按照使用频率、对产品质量影响等因素设定内部校正周期和项目,也可参照仪器说明书相关内容。一开始不要一次延长太多,循序渐进,比如从半年延长至一年。自校的项目也可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