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九十 学到一百
第21楼2008/04/01
试剂名称:乙醚
危害:乙醚是低毒物质,主要是引起全身麻醉作用,此外,对皮肤及呼吸道粘膜有轻微的刺激作用。
长期接触低浓度乙醚蒸气的人员可出现头痛、头晕、易激动或淡漠、嗜睡、忧郁、体重减轻、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便秘等症状。
吸人较高浓度乙醚蒸气时可出现头晕、癔病样发作、精神错乱、嗜睡、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脉缓、体温下降、呼吸不规则等
短时间大量接触后发生的中毒症状,一经脱离现场,稍待休息,经对症处理后就可恢复。
防护:1.乙醚要用玻璃瓶或铁桶盛装。容器最好存放在户外或易燃液体专用库内,要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8℃,要与氧化剂、氧、氯严格隔存放。
2.使用时最好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佩戴防护服、口罩等。
活到九十 学到一百
第23楼2008/04/01
试剂名称:苯酚
危害: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引起头痛、头昏、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表现。
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气味,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可发生胃肠道穿孔,并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一般可在48小时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血及尿酚量增高。
皮肤灼伤:创面初期为无痛性白色起皱,继而形成褐色痂皮。常见浅Ⅱ度灼伤。可经灼伤的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表现。
眼接触:可致灼伤。
处理
急性中毒:立即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皮肤污染后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 面积小也可先用50%酒精擦试创面或用甘油、聚乙二醇或聚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抹皮肤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用饱和硫酸钠溶液湿敷。口服者给服植物油15~30ml,催吐,后温水洗胃至呕吐物无酚气味为止,再给硫酸钠15~30mg。消化道已有严重腐蚀时勿给上述处理。早期给氧。
合理应用抗生素。防治肺水肿、肝、肾损害等对症、支持治疗。糖皮质激素的应用视灼伤程度及中毒病情而定。病情(包括皮肤灼伤)严重者需早期应用透析疗法排毒及防治肾衰。口服者需防治食道瘢痕收缩致狭窄。
眼接触:用生理盐水、冷开水或清水至少冲洗10分钟,对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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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楼2008/04/01
经常做化学分析的,要尽量少接触苯、甲苯,这两种试剂对人的危害比较大。操作是尽量在通风橱里或通风处进行。
苯对人体的危害:
1.慢性苯中毒主要是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经常接触苯,皮肤可因脱脂而变干燥脱屑,有的出现过敏性湿疹。有些患过敏性皮炎、喉头水肿、支气管炎及血小板下降等病症的患者,其病因均与房间装修时室内有害气体超标有关,专家们称之为化合物质过敏症。
2.长期吸入苯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初期时齿龈和鼻粘膜处有类似坏血病的出血症,并出现神经衰弱样症状,表现为头昏、失眠、乏力、记忆力减退、思维及判断能力降低等症状。以后出现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严重时可使骨髓造血机能发生障碍,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若造血功能完全破坏,可发生致命的颗粒性白细胞消失症,并可引起白血病。
3.女性对苯及其同系物的危害较男性敏感,甲苯、二甲苯对生殖功能亦有一定影响。育龄妇女长期吸入苯还会导致月经异常。孕期接触甲苯、二甲苯及苯系混合物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呕吐及妊娠贫血等妊娠并发症的发病率显著提高。
4.苯可导致胎儿先天性缺陷。这个问题已经引起国内外专家的关注。西方学者曾报道,在整个妊娠期间吸入大量甲苯的妇女所生的婴儿多有小头畸形、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及生长期发育迟缓等缺陷。
此外,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甲苯、二甲苯时,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麻醉作用,轻者有头晕、头痛、恶心、胸闷、乏力、意识模糊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昏迷以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如果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甲苯、二甲苯会引起慢性中毒,出现头痛、失眠、精神萎靡、记忆力衰退等神经衰弱样症候群。(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