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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bnjzx

    第11楼2013/04/08

    你的判定依据是什么,有相关规定吗???

    storystill(storystill) 发表:① 有效期的表达形式为**年**月**日
    ② 原装试剂的有效期是从接受到化学试剂的那天或溶液的生产日期开始计算,自配溶液的有效期是从配制日期开始计算。
    ③ 制造商标明试剂有效期的,在给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④ 如试剂配制方法中没有规定有效期的,则按照如下通则执行
    无机溶液:1年;有机溶液:3个月
    ⑤ 原装试剂的有效期遵循以下通则:
    稳定盐类 5年
    不稳定盐类 2年
    吸水化合物 2年
    有机溶剂 2年
    过氧化物的有效期是从接受试剂起一年以内。
    粉末状的指示剂是完全稳定的,没有有效期限制。
    纯金属、合金是完全稳定的,没有有效期限制。
    ⑥ 试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报废。
    ⑦ 在有效期内,但试剂性状有改变的,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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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vinia

    第12楼2018/04/08

    应助达人

    请教一下,配制的试剂标签有没有颜色分类要求,如果有,根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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