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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季风】

    第12楼2008/08/16



    应按照本单位的质量体系中的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我们是在检测报告非认可的项目名称前面加一(上标星号)“*”号作标记,再在检验报告单底部作一备注:前面有“*”号的项目为未经认可的项目。

    cynthiaian 发表:各位前辈,请问在检测报告中有部分非认可笵围的项目时,在报告中如何注明,在何处注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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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浪淘沙

    第13楼2008/08/16

    我们的做法是另外出报告,不盖认可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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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u999999

    第14楼2008/08/16

    应该在检验报告的主页的备注注明的。任务合同书里事先也应统一注明。

    gpwrx 发表:

    应按照本单位的质量体系中的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我们是在检测报告非认可的项目名称前面加一(上标星号)“*”号作标记,再在检验报告单底部作一备注:前面有“*”号的项目为未经认可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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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196811

    第15楼2008/08/16

    除了添加一个备注,还有别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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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longfei14

    第17楼2008/08/16

    既然是非认可范围的项目时,就不能在检测报告中体现,要单独发检测报告并且说明

    cynthiaian 发表:各位前辈,请问在检测报告中有部分非认可笵围的项目时,在报告中如何注明,在何处注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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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季风】

    第18楼2008/08/16

    我认为分别单独出具检验报告的话这份报告书就不够完整了。
    例如:食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的测定,这个项目国家在食品中还未颁布有正式的国家标准,也即就没有正式的国家标准检验方法,所以很多单位对这个项目都没有认可(证)。当对某一企业的食品进行检测时,标准项目(即认可或认证项目)和未经认可(证)的甲醛次硫酸氢钠项目同时检测,结果为标准项目(即认可或认证项目)全部合格,但检出甲醛次硫酸氢钠(即吊白块),为不合格食品。如果分开来报告的话,认可(证)项目单独使用有认可或认证标志的报告书,未认可(证)项目甲醛次硫酸氢钠(即吊白块)又另外出具没有认可或认证标志的报告书,等于出具两份检验报告书。这就有可能存在这样的漏洞,当这一企业对他的食品,提供给客户检验报告书时,只出具有认可(证)标志的检验报告书的一份(即项目全部合格的部份),而没有出具另外一份未认可(证)项目的检验报告书(即项目不合格的部份)。
    所以同一样品,出具同一份的检验报告是较为完整的。只要是对未经认可(证)的项目怎样在同一份检验报告书中标注或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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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dy6

    第19楼2008/08/17

    最好自己内部编号,然后认证章不要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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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inwga

    第20楼2008/08/17

    可以直接备注,也可以再分包的项目前打上记号,然后再备注栏注明打记号的为分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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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ynthiaian

    第21楼2008/08/18

    如果出两份报告不就要两个报告编号了吗?

    tanghuizhi01 发表:建议非认可项目另出一份报告。

    或直接注明为"非认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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