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楼2005/03/30
在散料抽样检验中,应抽取的份样数的多少取决于什么?
答:在对水泥、化肥、粮食等这类散料的抽样中,其份样数的多少取决于欲检的质量特性分布均匀程度,质量特性分布均匀程度在数学上用方差来表示。方差越大,说明质量特性分布越不均匀,需要的份样数越多。注意,份样数与份样量是两个概念,份样量指的是一个份样的含量,例如:对一堆散装水泥取16个份样,每个份样重1公斤,那么份样量就是1公斤。在这里应特别指出,所抽份样数的多少在本质上并不取决于批量,试想,如果一堆散料其某一质量特性分布绝对均匀(方差为零),那么仅抽一个份样就够了,这个份样就可以代表这一堆散料的质量状况。
关于散料抽样检验的国标是GB/T 13732—92《粒度均匀散料抽样检验通则》。
第12楼2005/03/30
质量监督抽样与验收抽样有什么不同?
答:对孤立的一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有着两类风险,把合格批判为不合格的风险,称为第一类风险,把不合格批判为合格的风险,称为第二类风险。欲减小这种误判风险,就必须要增大样本量,在产品交收时,若发生第一类错误,对生产方不利,所以第一类风险为生产方风险;若发生第二类错误,对使用方不利,所以第二类风险也称为使用方风险。在产品交收时,要照顾到双方利益,所以样本量不宜取得太小。在质量监督时,由于种种原因,样本量不能很大,同时又要控制将合格批判为不合格这类冤枉了被监督方的错误,这样只能增大犯第二类错误的概率。现在已颁布的四项用于质量监督抽样的标准,均把第一类风险,即错判风险控制在0.05之内,也就是说,通过抽样检验判某监督总体不合格,其判断正确的把握高于95%,也就是说做到了“十拿九点五稳”。由于质量监督抽样往往用小样本量,又 严格控制了错判风险,那么漏判风险(犯第二类错误的概率)就比较大,也就是说明明不合格的监督总体判为合格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在用小样本量监督抽查时,若没发现问题,应视为通过。即“未见异常”。
第13楼2005/03/30
关于质量监督抽样方面有哪些国家标准?
答:关于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已颁布了四项国家标准。
1) GB/T 14162—93《产品质量监督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为质量指标)》。它用于计点抽样检验,例如,检验瓷器上的黑点数是否超过规定,检验布匹上的疵点数是否超过规定。
2)GB/T 14437—93《产品质量计数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适用于总体量较大的情形)》。它用于当监督总体量较大时,以不合格品率为质量指标的抽样检验。
3) GB/T 14900—94《产品质量平均值的计量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它属于计量型抽样检验,用于检验监督总体某质量特性的均值是否符合规定,例如:检验一束钢丝的平均抗拉强度是否高于某值,一批瓷器的铅镉溶出量的均值是否低于某值,一批卷烟的尼古丁平均含量是否介于某两值之间。
4)GB/T 15482—1995《产品质量监督小总体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它用于当监督总体量较小时(不大于250时)的监督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