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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楼2007/04/06

    补充一点就是,一般情况下,加标要使用浓度相对样品大10倍或更多倍的标样,使V0变得小一点!前后体积不能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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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楼2011/06/19

    我也想要具体实验指导可以吗?!!邮箱guyi588@163.com
    希望有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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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楼2011/07/16

    标准加入法就是改变空白!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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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楼2011/07/22

    改变空白?不懂什么意思...

    shguan(shguan) 发表:标准加入法就是改变空白!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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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楼2011/07/23

    加標與未加標樣品在稱量時候質量最好保持一致,不然在最後的計算這點應該考慮進去!如果溶液濃度大的話,相應的影響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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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sj60136

    第17楼2014/05/23

    1. 不能完全说明数据准确

    2. 不能确切反映样品测定结果的试剂差错

    那要加标做啥用呢?

    海飞龙(haifeilong) 发表:摘自:环球水网
    http://www.samsco.com.cn/info/8825.htm
    在测定样品的同时,于同一样品的子样中加入一定量的标准物质进行测定,将其测定结果扣除样品的测定值,以计算回收率。
    加标回收率的测定可以反映测试结果的准确度。当按照平行加标进行回收率测定时,所得结果既可以反映测试结果的准确度,也可以判断其精密度。
    在实际测定过程中,有的将标准溶液加入到经过处理后的待测水样中,这不够合理,尤其是测定有机污染成分而试样须经净化处理时,或者测定挥发酚、氨氮、硫化物等需要蒸馏预处理的污染成分时,不能反映预处理过程中的沾污或损失情况,虽然回收率较好,但不能完全说明数据准确。
    进行加标回收率测定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加标物的形态应该和待测物的形态相同。
    2)加标量应和样品中所含待测物的测量精密度控制在相同的范围内,一般情况下作如下规定:
    ①加标量应尽量与样品中待测物含量相等或相近,并应注意对样品容积的影响;
    ②当样品中待测物含量接近方法检出限时,加标量应控制在校准曲线的低浓度范围;
    ③在任何情况下加标量均不得大于待测物含量的3倍;
    ④加标后的测定值不应超出方法的测量上限的90%:
    ⑤当样品中待测物浓度高于校准曲线的中间浓度时,加标量应控制在待测物浓度的半量。
    3)由于加标样和样品的分析条件完全相同,其中干扰物质和不正确操作等因素所导致的效果相等。当以其测定结果的减差计算回收率时,常不能确切反映样品测定结果的实际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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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3301708

    第18楼2017/09/05

    怎么计算加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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