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2635
第16楼2009/10/09
实际上只要本企业具有合法的生产资格,其检验室出具的报告就已经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承担责任的承诺),而不论其是否经过实验室认证,例如,各食品厂、药品生产厂出具的合格报告单可以作为市场销售的依据。当然,对于一般工业品来说,厂家不一定具备产品完整性检验的条件,需要第三方检验,这种第三方就必须是经过认可的实验室(相关项目也经过认可)。楼主的意思可能是指在出现异议时,第一方经过认可的实验室提供的合格报告书是否可以成为唯一的证据?我认为这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一般来说为了保证结果的客观性,会要求第三方出具报告,而且对第三方的资质需要认定,例如,各地的药品检验所也需要通过实验室认证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