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_2008
第22楼2009/03/09
小的玻璃仪器破损可以不做经济赔偿,如烧杯、容量瓶、移液管等单价低于100元的小实验仪器;但如果某个操作人员工作疏忽,经常打破玻璃仪器,如一个月内的累计金额已经超过100元,就应当在经济上做适当的赔偿,一关后效。
大型仪器的配件损坏,如果是人为操作不当,没有遵照SOP操作导致仪器或其配件的损坏就应做适当的经济补偿。但由于大型仪器,如GC/HPLC/MS等,其仪器的维修费、配件的更换费用少则几千元,全额赔偿对操作人员的压力过大,所以一般赔偿维修或更换配件所花金额的30%~50%,毕竟赔偿只是一种教育手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