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8
第31楼2009/06/01
GL01:2006有规定啊,你看看6.1.2.4条,三个月吧,但是那个括号很重要。现在文件评审抓得很严,如果反复几次修改或者要求你们提供补充材料的话,就要重新计算了,四个月也很正常的。
cnlujun
第32楼2009/08/07
恭喜一下哦......楼主一开始传文件就弄了个不符合有点冤,这组长也有点吹毛求疵了.....再说向人家要电子版的体系文件值得商榷....其实评审员对不符合项的开具还是会把握分寸的,如果只是某个地方出现总体是好的就不会开,比如楼主如果对报告的电子传输控制有问题,组长可能就会联想起传文件的事了,如果其他都是好好的,应该不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