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雅凤
第23楼2009/06/15
1 检验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执行化工部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的规定。认真切实地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一切人为事故发生。
2 所用试剂、药品均需有标签,对于标签不清或无标签的不得使用。
3 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的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药品严格保管,剧毒药品按规定保管、发放。
4 进行有毒、有刺激性、腐蚀性物质操作时注意安全防护,严格按照化学试剂的特性仔细操作,同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5 对高气压瓶的使用,保管应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落实专人负责,高压气瓶要远离火源,隔离放置,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许滚、撞,瓶内气体不得用完,必须保留一定的残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防范于未燃。
6 一切固物、废物、纸屑、料渣、浓酸及有刺激性的物体严禁倒入水槽。
7 仪器、电器设备应经常进行检查,操作时不得离岗。不得带电、带湿操作,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修理工,进行修理,并作检验记录。
8 化验室要配备所需的灭火器材,并要求人人都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