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针对法规这方面,我国是空白?还是不健全?
确实应该以事实说话的,那么能不能把基础的危险品MSDS整理下,以及对身体都有什么伤害,摆在他的面前?
意境(junyuxinyan) 发表:我们不知道算不算有:实验室人员比其他岗位人员多个200-300,没有说明!我们要求危险品补助时,领导就说:拿出依据来,只要有依据就可以!我晕到,网上找遍了也没有这方面的标准要求,有的都是85年而且不适用我们单位的。就这一句话整地我们不知如何办才好,最终结果就是一切依旧!
希望早日有这方面的政策制度,实验室危害和潜在的危害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