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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雾非雾

    第11楼2010/01/05

    应助达人

    选题还都不错,是一时轰动全国的大事件。食品安全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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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老冒豆豆

    第12楼2010/01/05

    应助达人

    楼主十大事件就发了十层楼,我要加油,我争取找个百年历程的资料来发下好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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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江有水

    第13楼2010/01/05

    应助达人

    呵呵 09年的大事你包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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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穿越时空

    第14楼2010/01/05

    根本就是外资控制的国外食油公司在榨取中国人民的钱.

    yuguoshenshen(yuguoshenshen) 发表:9、最随心所欲奖

      食用油行业集体涨价

      今年以来,各行业价格波动频繁,其中以食用油价格变动最为频繁,今年经历三升三降,最近一次全行业涨价发生在11月,涨价幅度均大于前两次,持续时间或许也更长。5升金龙鱼豆油从每桶43元左右涨到49元左右,5升鲁花花生油由79.9元涨到89.8元,菜籽油、调和油等品种也不同程度提价。有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涨价风主要涉及金龙鱼、福临门等品牌,上涨种类集中在大豆油、调和油和菜籽油上,上涨幅度基本在10元左右。对于涨价,企业的说法总是“原料成本上涨”,国内两大食用油品牌金龙来源华夏酒报鱼和福临门称,一级菜油从前期(10月份)7800元/吨涨到现在的8700元/吨,涨幅11.5%;一级豆油从前期(10月份)6800元/吨涨到现在的8100元/吨,涨幅19%。对此,央视表示了质疑,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深度报道来反驳。

      记者点评:企业因原料成本上涨而提价,本来无可厚非,但因为目前国内的小包装食用油行业已经高度集中化,几大品牌控制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有极个别企业甚至上下游通食,控制了原料市场,使得国家丧失食用油定价权,巨头们当然可以做到:想什么时候涨价就什么时候涨,想涨多少就涨多少,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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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ahuanihao

    第15楼2010/01/06

    "最大“闹剧”奖

      农夫山泉、统一出现“砒霜门”事件

      11月24日,海口工商局发布2009第8号消费警示,包括部分批次的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农夫山泉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统一蜜桃多汁等品牌饮料在内的9种食品总砷或二氧化硫超标,不能食用,砷俗称“砒霜”。

      11月29日,广州市工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不要购买、食用上述饮料。两品牌在全国各地销量骤减。

      11月30日,农夫山泉召开新闻发布会,出示了同批次产品送交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河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检测的报告,均显示砷含量合格。但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表示:完全可以对样品检测结果负责。

      12月1日,统一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出示了公司协助海口市工商局送至中国检科院综合检测中心检测的报告,显示同批次统一蜜桃多是合格产品。

      当天深夜,南海网报道,被送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的农夫山泉及统一饮料合格;海口市工商局认为,这一复检结果是最终检验结论。

      记者点评:同批次产品两个结果,海口工商局对“砒霜门”事件一周内两个口径,这场“闹剧”,虽然迅速收场,但影响深远,让消费者不知所措,食品安全信任危机重现。同时,两大企业受到重创,农夫山泉称损失超过10亿,在新浪等网站的调查中,农夫山泉惨跌到最不受信任品牌之列。"

    等待闹剧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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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ulu0228

    第16楼2010/01/08

    这充分说明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意识逐步提高,希望监管部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进一步建立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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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wcdcwxf

    第17楼2010/05/08

    楼主辛苦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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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511

    第18楼2010/05/09

    法官该批要吃花生米!

    yuguoshenshen(yuguoshenshen) 发表:6、最具企业实力奖

      消费者因天价索赔被判敲诈勒索

      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到底谁是上帝?有时答案很明确!黄静和周成宇因为华硕笔记本引发的天价赔偿,最终胜诉还获得了国家赔偿。但有时也不一定。陈现涛和周瑞珂因啤酒玻璃碴向燕京啤酒天价索赔,日前一审判决却让人大跌眼镜:陈周二人被判敲诈勒索,处以有期徒刑1年4个月和1年6个月。

      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10月4日晚,陈周等人到山东济宁某饭店吃饭,要了几瓶燕京啤酒,却从酒瓶里倒出一块玻璃碴。周、陈二人找到燕京啤酒济宁办事处索赔,双方达成协议,由燕京啤酒公司赔付两箱啤酒。2008年10月,周、陈多次到燕京啤酒总部索要5000万元。燕京啤酒随后报警,周、陈被警方刑事拘留,并在此后被公诉,涉嫌罪名是敲诈勒索。

      周陈二人的代表律师认为,如果这种行为属于犯罪,那以后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侵权行为后,还敢提出巨额索赔吗?

      记者点评:不敢说燕京啤酒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利用公司强大的实力,但结果还是一如既往地证明了小市民是斗不过大企业的。企业认为周陈二人提出5000万元的索赔要求是敲诈勒索的话,那么燕京啤酒里出现玻璃碴能否视为“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呢,如果周陈二人因误吞了那玻璃碴而损伤了消化系统甚至是因此送命,那人命该值多少钱呢,燕京啤酒的一把手是否要被判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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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啊伟

    第19楼2010/06/03

    食品直接关系人的健康,应引以为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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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啊伟

    第20楼2010/07/02

    食品安全问题无处不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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