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dyke
第14楼2013/08/12
期间核查不是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的”自行检定”,而是对设备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和考察,只要抓住设备最容易发生变化的参数进行即可。
在此要明确,期间核查不具备量值准确的要求,也不能对期间核查进行“准确”的要求,“准确”的要求是在设备检定或校准时进行的,因为“准确”本质上是一种“溯源”,期间核查不具备溯源性,准确性也无从谈起。
其实作为用户,对分光光度计进行期间核查比较简单。例如对于吸光度(透射比)这个指标进行核查,可以用用户最常用的稳定的样品进行,该样品不需要知道具体值。比如我们可以找一块有一定吸光度的玻璃,在计量部门检定过仪器后,立即对这块玻璃测量,得到一个值,然后我们间隔半年,再次以同样方法对这块玻璃再测量一次,两次测量值的差值就是仪器稳定性的反应,这才是期间核查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