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风】
第11楼2010/03/19
这是两个概念,但意思是一样的。
一、当某一物质未检出时,检验报告应写成“低于最低检测质量浓度”,
在统计计算时,应以“1/2×最低检测质量浓度”参加计算。
这是指你所说的例子和我举的例子:浓度值为0.000的时候的结果报告方式。
二、对于低于测定方法最低检测质量浓度的测定结果,在报告时报告者应以所用
分析方法的最低检测质量浓度报告测定结果。
这是指在检出时,但低于测定方法最低检测质量浓度的时候的报告方式。
若假设你所说的例子检出食品中有汞时,但汞含量低于测定方法最低检测质量浓
度时,则按如你给出的0.5ug/L(即标准管的第二管)。报告时应报小于这个浓度
值,不用“1/2×最低检测质量浓度”参加计算。
【四季风】
第13楼2010/03/19
你给出的平行样应按取样量多的检测结果报告之:
(0.5ug/L×50ml)÷(1.24g×1000)/2=0.01mg/kg,
报告结果:<0.01mg/kg
你的测定方法所取的样品量,不知是否符合该食品的标准值要求?
如果符合(假如该食品的汞标准是<0.01mg/kg),就可以报此结果:<0.01mg/kg
如果不符合(假如该食品的汞标准是<0.001mg/kg),则要加大取样量,重新操作测定,
需称取样品10克以上测定,计算出来的结果才符合标准要求,不然的话虽然检测结果是未检出,
但报出的结果明显大于该食品标准值10倍(0.01mg/kg>0.001mg/kg)的话,这是不允许的,
这是一个标准值检出限的问题了。
unkle
第15楼2010/03/20
谢谢大家的参与讨论,请问第2个问题:2、仪器检出限算出来后如何根据样品处理计算样品的检出限呢?能否给个实例?
能否给个解释?
wenyan-lu
第17楼2010/03/22
1,也可用标准空白溶液,但最好是不含检测物质的样品溶液或很低含量的样品液用来测检出限,因为可以消除基体的影响,在统计学上没有判别差别。
2,例如仪器检出限是0.05ug/L,取样1.024g,定容到25mL,则样品检出限为0.05*25/1.024=1.22ug/kg,一般是向上进位,如报出<1.5ug/kg。如果想低一点,则需要加大称样量,减小定容体积等。
3,如果你的仪器很稳定,每次测定的标准曲线差别不大,也可以认真做一次检出限,以后可以引用
chemistryren
第18楼2010/03/23
按照方法2计算,但不是把0.5代入,而是代入仪器检出限.换算出的浓度是你报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