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寒烟
第22楼2010/04/23
1.首先就是要规范兽药的生产、经营:
国家将从2009年10月3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经营准入制度即兽药GSP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再从事经营活动,将被勒令退出市场。
2.加强监管,发展新型兽药
a.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管手段,对兽药的使用及流通、兽药残留设置相关的执行标准。
b.兽药在畜牧业发展进程中,有无可代替的作用,以前千方百计防治动物疾病,减少动物死亡,是兽药第一要务;现在,由于动物疫病比较复杂,兽药承担着既要防病促生长,又要控制药残和药费的任务,因此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兽药是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