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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楼2010/06/25

    4 维修技术要求

      4.1 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2 灭火器筒体

      4.2.1 维修单位必须按 3.2 条的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 3.2 条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筒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入相应的贮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 1.5 倍。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 6%)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4.2.2 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

      4.2.3 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1995-03-01 批准 1995-12-01 实施,GA 951995

      4.3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4.4 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4.5 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4.6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7 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 GB 4402 2.2.5 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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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楼2010/06/25

      4.8 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9 二氧化碳贮气瓶(以下简称贮气瓶)

      4.9.1 贮气瓶必须符合 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 2.6 条的要求。

      4.9.2 贮气瓶从出厂日期算起五年后,以后每隔三年必须按 GB4351 3.6.2 款的要求做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4.9.3 没有按 GB 4351《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的 6.3 条的要求打钢印的贮气瓶必须更换。

      4.10 器头

      4.10.1 器头不允许存在裂纹、螺纹失效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10.2 塑料器头使用二年后必须与筒体一起做水压试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4.10.3 金属器头从出厂之日起,每隔五年必须筒体一起做一次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4.11 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内剂瓶不得有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12 水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4.13 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原生产厂生产的。若采用其他厂或自制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灭火器生产厂的设计要求。

      4.14 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4.15 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永久性维修铭牌。

      4.15.1 筒身上的铭牌

      4.15.1.1 铭牌的位置在灭火器生产厂贴花的背面筒身上。

      4.15.1.2 铭牌的尺寸推荐为 70mm×50mm

      4.15.1.3 铭牌的颜色推荐为白底黑字。

      4.15.1.4 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 MPa;维修的年、月。

      4.15.1.5 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4.15.2 贮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贮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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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楼2010/06/25

    5 灭火器的报废

      5.1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a. 筒体按 4.2.1 款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b.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c. 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d. 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灭火剂量大于等于 4 ㎏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e. 筒体严重变形的。

      f. 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g.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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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楼2010/06/25

     h.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i. 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5.2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 年;

      b.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 年;

      c.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 年;

      d.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

      e.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f. 手提式 1211 灭火器——10 年;

      g.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h.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 年;

      i.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

      j.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

      k. 推车式 1211 灭火器——10 年;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5.3 报废标志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

      a. “报废两字,字体最小为 25mm×25mm

      b. 报废年、月;

      c. 维修单位名称;

      d. 检验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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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楼2010/06/25

    灭火器保养、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加强灭火器保养、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个灭火器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在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减少人员伤亡、物资损失。

      二、 职责

      由各管理处保安队负责。

      三、 内容

      (一) 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中,应避免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

      (二) 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

      (三) 灭火器放置处,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筒体受潮腐蚀。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

      (四) 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1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2 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3 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4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 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7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采用压把式阀门;

      8 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kg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隙喷射机构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9 机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从桶身上进入桶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必须报废;

      10 简易式灭火器不得重复灌充维修。简易式灭火器是指充装量小于1kg并由一只手指开启的不可重复充装使用的贮压式灭火器。

      11 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年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ABC(磷酸铵盐)干粉通常为淡黄色,喷射出的粉末精细无杂质,将喷出的粉末进行充分加热后留有较少残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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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楼2010/06/25

    (五) 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专业维修部门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不得随便更改灭火剂的品种,重量和驱动气体压力。

      (六) 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灭火器每五年和每次再充装前要对其主要受压部件,如器头、筒体等应进行水压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便用。试验后应及时干燥处理,并检查内壁,不应有明显锈蚀。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准用焊接等方法修复使用。

      (七) 经维修部门修复的灭火器,应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并注以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

      (八) 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后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九) 管理处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灭火器台帐,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

      (十) 管理处要对灭火器的维护情况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要将检查灭火器有效状态的情况制作成灭火器检查记录,存档以利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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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楼2010/06/25

    灭火器结构图

    一、干粉灭火器结构图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筒体采用优质碳素钢经特殊工艺加工而成。该系列灭火器具有结构简单、操作灵活应用广泛、使用方便、价格低廉等优点。灭火器主要由筒体、瓶头阀、喷射软管(喷嘴)等组成,灭火剂为碳酸氢纳(ABC型为磷酸铵盐)灭火剂,驱动气体为氮气,常温下其工作压力为1.5MPa

      推车式干粉 灭火器主要由筒体、器头总成、喷管总成、车架总成等几在部分组成,灭火剂为碳酸氢纳(ABC型为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驱动气体为氮气,常温下其工作压力为1.5MPa

    二、二氧化碳灭火器结构图

      二氧化碳灭火器筒体采用优质合金钢经特殊工艺加工而成,重量比碳钢减少了40%。具有操作方便、安全可靠、易于保存、轻便美观等特点。灭火原理:灭火器瓶体内贮存液态二氧化碳,工作时,当压下瓶阀的压把时。内部的二氧化碳灭火剂便由虹吸管经过瓶阀到喷筒喷出,使燃烧区氧的浓度迅速下降,当二氧化碳达到足够浓度时火焰会窒息而熄灭,同时由于液态二氧化碳会迅速气化,在很短的时间内吸收大量的热量,因此对燃烧物起到一定的冷却作用,也有助于灭火。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由瓶体、器头总成、喷管总成、车架总成等几在部分组成,内装的灭火剂为液态二氧化碳灭火剂。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及气体的初起火灾,也可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常应用于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所,以及对精密电子仪器、贵重设备或物品维护要求较高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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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卢

    第19楼2010/06/26

    实验室的不同功能房间要用不同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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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虾米

    第20楼2010/06/26

    我们的灭火器一直放着,也没有拿来检查(演习)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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