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鹰之舞
第13楼2011/08/24
我主要针对动物源性产品这类极易存在个体不合格的现象
如果在取样的时候就分样,但仍然可能存在一份合格一份不合格
比如最开始所举例的香肚,一头猪只有一个胃,只能做一个产品。假设抽样的时候取了10个小包装,每5个一份样品分成检测样和留存样。当其中一个存在兽药残留超标,这个样品分到哪边去?
如果这个超标的小包装放进了留存样里,检测样就是合格的,一旦产品上市后发现问题,对留存样再测就会发现不合格,但是实验室又出具了合格报告,对实验室的影响可想而知!
如果回到实验室再全部拆开包装对所取的样品全部混匀后再制成检测样和留存样,则留存样的独立包装全部消失,如何证实留存样就是当时采的样品呢?
所以最好就是采样现场全部拆包装混样后,与企业共同对留存样加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采样现场不一定都能有制样设备,也是非常麻烦的事情啊!
蓝鹰之舞
第14楼2011/08/24
1、可以重点监控,但是从本能来说,一开始出具不合格报告的实验室肯定会有信誉影响,是吧!
2、假如检测样是合格的,但留样不合格,一旦产品上市出现问题,再进行留样复检,这实验室可真就惨了!
3、已经签发的检测报告是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企业只能认,但是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有复检的权利,如果企业要求复检,一旦检测样和留存样存在符合性差异,这实验室就栽了,而这情况是很容易发生的。
所以针对第一种情况,我们现在一般都采取的高压政策以维持实验室的权威性,即检测报告说不合格就是不合格,直接就开始处理企业了,绝对不允许企业申辩更不允许复检(没有明说但会很明显的施压),从实质上剥夺了企业的复检权利。
但是一旦遇上第2种情况,谁都救不了这实验室啊~唉~!
蓝鹰之舞
第15楼2011/08/24
1、微生物样品由于其特殊性,除非有独立无菌包装,不然是不进行复检的。
2、我主要针对的是检测样和留存样的符合性不一致进行讨论,而没有抽取留存样是明显不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