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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狼

    第11楼2010/08/12

    计量所能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的话,其中的猫腻不说都明白着呢。

    海壳星(15910945) 发表:我怎么感觉计量所的人很好挣钱啊,而且我们这边的计量所可以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啊。

    个人觉得大部分情况的话没有那个必要用那个“计量110”,因为大的设备不外送,可以提前跟计量局的人安排好哪一天到公司来进行鉴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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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狼

    第12楼2010/08/12

    你相信?我不相信,我看见的都是走过场作秀而已,质监局想要整顿技术机构,首先就应该整顿自己的。说句不好听的话,上梁不正下梁歪。
    我是衡器检定员,在我日常工作中,我看见过许多检定证书和接触过不少衡器检定员,许多检定员连自己负责的项目是应该依据什么规程都搞不清楚,以为只要是电子衡器,依据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即可,却不知道,检定电子采血秤应该依据JJG 815-1993 电子采血秤,检定液化气灌装机应该依据JJG687-2008液态物料定量灌装机,而不是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和JJG564-2002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不是所有的轴重秤都是依据 JJG 907-2006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的,不少检定员,连做假都不会,哄的到外行骗不到内行。这样的检定员在技术机构里一抓一大把,想整顿,不是几句口号和几天的运动就能解决的。

    吉普丽儿(xiaopianzi1209) 发表:现在总局已经着手加强法定检测机构的管理,提高技术能力的工作了。全国已经陆续开展技术大比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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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普丽儿

    第13楼2010/08/13

    那是部分地区管理不严,特别是一些地级市的小计量所。有的还处于检测执法不分家的状况。像大区级的计量机构,和省级的就好不少,当然不分省市也不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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