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助达人
你要是提前说了,不可以留群号,我肯定不留,但是你哪一条说了不可以了?这种先罚,后定规矩的做法,很难让人服气!
duliwei19781211(duliwei19781211) 发表:本论坛就是为了大家讨论而提供的平台啊,如果大家需要另建一个群讨论我们并不反对,但如果在这里宣传群号就会被视为广告贴,希望大家见谅。
另外大家讨论的时候只是光比对数据的话也会被删除,做能力验证的目的不是要大家对数据,本论坛也不支持大家为对数据而参加讨论。希望大家将整个实验过程都拿出来与其他人分享,也好有利于帮助大家分析结果异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