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_1220
第80楼2010/09/27
这贴这么久都没沉,在这坛子里也算奇景,看来大家还是讨论人事时候更积极啊,话说我都是二进宫滴说~~
前面我发帖时候说“讲理无趣”,意思是在我们没有一个可以讲理的环境时“讲方法”更实际些,也更实用些。
现在看来楼主接到的“书面警告”应该也是领导们“方法”的一部分了。
本人长期混迹于私企,对私企所谓管理,总结下来也无非就是中国人说的“推着走”,见招拆招,灵活嘛。
况且大家混在私企为什么?难道为老板下月再换辆好车?
所以,在私企来说,“书面警告”是个什么东西?吓吓小孩子吗,我不知道私企还有政委的……
如此,我便理解“书面警告”就类似于中国政府再次提出严正抗议,面子是大家的,各自心理平衡罢了。
换句话说,领导的警告,其实就相当于领导的让步,橄榄枝摇一半,剩下的得先看看,所谓保留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很好。
上回我说讲理讲不清,现在我说讲方法其实更讲不清。因为正确的方法总比正确的道理多的多。
本山大爷说“凑合过吧,还能离咋的”,其实离完了还不是照样可以凑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