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风】
第11楼2011/02/21
这是在质量体系文件中有规定的,书写原始记录出现错误时,是在错误处划两扛横线,不是在错误处划一横线,修改更正后,在修改处右上方签字即可。
第12楼2011/02/21
当记录中出现差错,经识别后须修改时,必须由当事人进行杠改并签名,不允许用擦、描或涂改的形式修改,如果记录出现错误,不允许擦掉、涂掉或使之难以辨认(如使用涂改液),而应在错误处划水平双杠,并将正确值或文字标在右上侧,由修改人在正确值或文字旁签名或签章(适用时)。修改过的记录,应重新进行审核。
影子
第13楼2011/02/21
我曾见过老外的原始记录,错误的地方注明的原因上有写error的
往往外
第14楼2011/02/23
呵呵,看到过,也跟领导提过,但是领导认为无所谓。也就如此了。
青林
第15楼2011/02/23
只签名,没有写原因!
第16楼2011/03/26
现在还要签日期
第17楼2011/03/28
我记得原来本地药检所来给我们培训的时候是说在错误处划一横线,更正后签名签日期,什么时候改成两横线了?
第18楼2011/03/28
神话能找到出处吗?我们有将批号写错后更改的,如果不能改,要是真写错了要怎么办呢?
gzgaoling
第19楼2011/04/05
没有要求写修改原因,所以没写过。大部分原因是脑袋短路才写错了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