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f123
第12楼2011/03/02
1.从法制上:管理食品安全就是管理人的良心道德,就是管理企业利润与质量关系,曾经有企业以质量求生存,但是市场把它灭了,相比以弄虚作假求生存的企业,以质量求生存的企业只能以量存活,小企业要靠质量求生存会比以假求生存的企业死的更快。这是有限责任的弊端,我认为,要想杜绝企业造假,对于造假的企业应该习惯追究中高层及老板的刑事责任,而不是习惯以经济处罚或者追究一个在企业里唯命是从的小检验员的责任。
2.国家和企业对待质量的认知上应该以真为主,而不是以简单化的营养指标为主,有些真货本来就达不到规定的营养指标,在确定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后,质检机构和企业应客观的对待。
3.在检测项目的制定上,国家应鼓励从业人员不断完善国家相应标准,应对突发性造假事件简化制定标准的审批流程
4.强制企业重视质量从业人员,强制企业对质量从业人员设立激励制度。企业的现状都是口头重视质量,质量大字报满天飞,质量第一,可是去调查一下,企业的质量从业人员的待遇和经费投入在企业都是倒数第一的,几乎都是应付国家检查而已,这严重制约质量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创造性,导致质量从业人员识假能力差,主观能动性差,造假的人为了赚钱积极应变检测项目,而质量检测人员拿着微薄的薪水缺乏激励只能按部就班导致检测形同虚设。
caolinkoko
第13楼2011/03/02
幸好知道沙發不是五毛。
推托的太乾淨,太徹底,太無恥。
只要有利益,誰都想去賺。而非法得來的利益更大,更有吸引力,監管部門就應該打擊/阻止這些事發生。
作為監管部門的工作只是監管成品嗎?食品安全的源頭就不監管?「设立那么多的检测机构,无事可做,这才叫形同虚设呢!」現在的確形同虛設,無所事是!沒事可做嗎?大家都懂的。
fengmo4668
第15楼2011/07/30
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