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31:2011《内部校准要求》1.1 中这样描述的“本文件适用于申请或已获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对其与认可能力相关的测量设备实施的内部校准(实验室的内部校准能力已获得CNAS校准实验室认可或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的,不适用本文件)。”
版友讲的似乎有出入。
sunshine610(sunshine610) 发表:现在好像除非是计量单位,否则都没有资格进行自校了,CNAS-CL31:2011《内部校准要求》是第一次将“自校”改成“内部校准”的说法,而且规定要给“有资质”的实验室或单位来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