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很都有良心的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了,根本就用不着法制监管了
小鸟飞翔(tonyding) 发表: 苏丹红、三聚氰胺、皮革奶、面粉增白剂……在人民生活越来越幸福的今天,这些"意外"事件一度让百姓感觉心忧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大。老百姓"吃得放心"的愿望什么时候能够实现?保障食品安全的大网织得够牢靠吗?
按理来说,企业(食品生产和加工)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而且在《食品安全法》里也写得明明白白,况且食品安全事关人命,这点无论是企业主还是个体,他们都非常清楚。但为什么还是会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这说明,在这些事件的背后,比如三聚氰胺卷土重来,都是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复杂的原因的,要分析,要一以贯之地从法律和制度的角度去解决问题,光凭讲良心是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
良心保证还是法制监管,你选择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