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dylwl
第17楼2011/08/03
2011 年1月14日在欧盟的期刊上公布了针对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的新的法规 EU 10/2011,新法规无需转换为各成员国的法令直接在其发布后20天生效。该法规将于2011年5月1日全面取代原有的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的指令 2002/72/EC,但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这段期间是一个过渡条款实施的缓冲期。
和原指令2002/72/EC比新法规有下述等各方面的更新:
1.范围
(a) 完全由塑料构成的材料或制品;
(b) 由两层或多层塑料通过粘合剂或其他任何方式结合在一起的材料或制品;
(c) 表面有涂层或者印刷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
(d) 用于密封的瓶盖、垫片和瓶塞以及类似装置的多层材料中的塑料部分或塑料涂层;
(e) 由多层不同材料制成的材料和制品中的塑料层.
2. 限值
一般的接触食品的塑料和塑料制品10mg/dm2;
用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产品的接触食品的塑料和塑料制品60mg/kg。
3. 增加七大重金属 (Ba、Co、Cu、Fe、Li、Mn、Zn)的迁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