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豁免是针对仪器生产商的,使用者不能申请豁免管理,进口的仪器设备就不符合这个豁免政策,虽然进口设备的辐射剂量远低于豁免管理的限值(<=1uS/h)。在早期,这个豁免管理是可以由使用者去申请的,现在不可以了。如果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的话,只能去办《射线安全工作许可证》,需要有专业的辐射安全管理人员,有些麻烦。希望政府部门能对切实解决企业的问题,又不增加企业的负担。
siichina(siichina) 发表:剂量计是应该要的,目前,一些仪器公司已申请辐射豁免因此不需要企业自己申请安全许可证,早期都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