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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楼2011/05/08

    第104节 操作标准
    总则——部长应同农业部开展协作,并按照至少每两年一次的频率复核并评估相关卫生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包括由毒理学和流行病学研究和分析获得的数据和信息,部长所制定的关于食品的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和包括食品顾问委员会在内的相关顾问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从而确定最显著的食源性污染。
    指南性文件和规定——基于(a)的复核和评估结果,为降低导致人类或动物产生严重疾病或死亡的风险,或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21 U.S.C. 342)中第420节规定以预防发生食品掺杂,或根据《公众健康服务法》(42. U.S.C.264)中第361节规定以预防传染性疾病通过食品传播,部长应颁布针对特定污染物的、基于科学的指南性文件(包括关于行动水平的指南)或规定。上述指南、行动水平的指南或规定——
    ……
    本节规定每两年一次对卫生数据进行评估确定最显著的食源性污染,颁布针对特定污染物的指南性文件。
    借鉴美国做法完善我国有关规定,做到控制食源性污染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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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楼2011/05/08

    第105节 农产品安全标准
    (a)总则——正如第103节所做的修订,对第四章(21 U.S.C 341 et seq.)内容进行修订,在结尾处增加如下内容:
    ……
    《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颁布之日起1年内,FDA将通过与农业部、州农业局的代表以及国家有机项目的代表的协作,以及同国土安全部的协商,以科学为基础,制定水果、蔬菜等初级农产品的种植、采收、分类、包装和储存等方面安全的最低标准。并根据上述标准更新有关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制定农产品安全生产和采收指南。

    第106节 防止蓄意掺杂
    总则——依据第105节的修订,对第四章(21 U.S.C. 341et seq)内容进行修订,在结尾处增加以下内容:
    第420节 防止蓄意掺杂
    (a)决定
    (1)总则——部长应——
    通过参考借鉴国土安全部关于生物、化学、放射性或其他恐怖主义风险等内容的评估,对食品体系的薄弱环节进行评估;
    ……
    FDA通过参考借鉴国土安全部关于生物、化学、放射性或其他恐怖主义风险等内容的评估,对食品体系的薄弱环节进行评估;针对薄弱环节发生食品蓄意掺杂的问题,考量目前对于相关防护措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成本和成效的认知;且以科学为基础,确定必要的解决策略或措施,从而防止蓄意掺杂。《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颁布之日起18个月内,通过同国土安全部协作,并协商农业部后,FDA将公布防止食品蓄意掺杂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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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楼2011/05/08

    第107节 收费权限
    复验、召回及进口事项的费用——对VII章C分章(21 U.S.C. 379f et seq.)进行修订,在结尾处添加如下内容:
    第6部分——食品相关费用
    第743节 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权限
    (a)总则——
    (1)目的和权限——根据本节规定,在2010财政年度和接下去的每个财政年度,部长将对以下方面进行评估并收取费用:
    ……
    规定自2010年起,向国内企业和进口商收取费用。需要复验以及需要召回的国内企业;以及需要召回、在口岸复验以及参加自愿性合格进口商项目的进口商收费。
    “复验”指FDA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本法案有关食品安全要求后,根据要求所进行的后续一次或多次检查,重点关注是否满足FDA规定的要求。

    第108节 国家农业和食品防护战略 (a)战略的制定与提交- (1)总则——本法案颁布之日起一年内,美国卫生和公众服务部部长和农业部部长在与国土安全部部长协调的基础上,必须起草并向国会的相关委员会提交国家农业和食品防护战略。同时,在其美国卫生和公众服务部及农业部的网站上向大众公布。 (2)实施计划­­——战略必须包括(1)中相关部长所采用的战略落实方案。 (3)调研——战略应包含(1)中相关部门的协同调研进度。通过调研对(b)(1)和(2)中的目标和活动起到支持性作用。……
    本节规定了建立国家农业和食品防护战略和时间表。联合农业部研究起草防护战略,明确防备目标,检查目标,应急反映目标,恢复目标。制定系统的防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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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楼2011/05/08

    第109节 食品和农业协作理事会
    与卫生及公众服务部部长和农业部部长协商后,国土安全部部长必须在本法案颁布180天内,以及此后的每一年,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报告,并在国土安全部网站上予以公布。
    报告主要是关于食品和农业政府协作理事会以及食品和农业的部门协作理事会的活动,包括上述委员会在以下方面所取得的进步:
    (1)促进公共机构和私人实体间的合作,加强美国农业和食品体系;
    (2)提供各理事会间就农业和食品体系安全方面信息(包括情报资料)的定期和及时交流;
    ……
    本节意在建立政府与业界间的协作理事会。规定国土安全部牵头起草关于食品农业的政府协作理事会的相关活动,加强政府和私人实体合作,交流信息共同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第110节 构建国内能力
    (a)总则-
    (1)初步报告——本法案颁布之日起2年内,经过同农业部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部长的协作,部长应向国会提交全面报告,确定旨在提升食品安全、食品供给链安全以及预防食源性疾病和其他可通过预防措施解决的食品相关危害发生的项目和措施。此外,报告还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对制定更深入的行业规定或指南需求的分析;
    (B)通过与食品业者、以及第109节所述的食品和农业协调理事会的沟通,识别对食品安全、食品供应安全造成威胁的潜在来源,以及应对上述威胁的预防战略。
    ……
    本节主要关注美国的信息技术、研究、数据共享和政府能力。通过起草报告提升食品安全、食品供应链安全以及预防食源性疾病和其他可通过预防措施解决的食品相关危害发生的项目和措施。研究实验室分析能力、信息技术、自动风险评估、追溯和监测、防护研究、注册企业的唯一识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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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楼2011/05/08

    第111节 食品的卫生运输
    (a)总则—— 本法案颁布之日起18个月内,部长应颁布《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21 U.S.C. 350e(b))第416节(b)中规定的法规。
    (b)关于食品运输的研究——针对美国食品的运输情况(包括空运),部长应安排FDA局长进行专门的研究。研究内容还应包括郊区和边境地区在安全食品的运送方面的需求。
    FDA将研究制定颁布美国包括空运,郊区和边境运输在内的食品卫生运输法规。

    第112节 食品过敏和过敏反应的管理
    (a)定义——本节中:
    (1)早期幼儿教育计划- 早期幼儿教育计划是指:
    (A)根据《幼儿入学法》(42 U.S.C.9831 et seq.)执行的启蒙计划或早期启蒙计划;
    (B)在各州注册或管理的育儿计划或学校教育;
    (C)一个适用于出生到幼儿园年龄阶段的州立幼儿园学前教育计划。
    (2)ESEA定义-- 1965年《中小学教育法》(20 U.S.C.7801)第9101节所给出的“当地教育机构”、“中学”、“小学”及“父母”的定义。
    本节针对儿童制定食品过敏症及过敏反应自愿性管理指南,明确父母的责任,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学校与急救中心的沟通,降低风险。

    第113节 新型膳食成分
    (a) 总则-修订《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413部分 (21 U.S.C. 350b)-
    (1) 将(c)小节改为(d)小节;和
    (2) 在(b)小节后插入下面内容:
    “(c) 通知-
    “(1) 总则-如果部长确定根据本节要求提交的关于新型膳食成分的报告中、信息不足以证明该新型膳食成分是安全的,因为该成分可能是或者可能含有合成代谢类固醇或某种合成
    ……
    本节主要修订了413部分 (21 U.S.C. 350b)等部分的内容,完善新膳食成分的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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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楼2011/05/08

    第114节. 有关生牡蛎收后加工要求的指南
    (a) 总则- 在发布任何指南、规章或由食品药品管理局提出的有关国家贝壳类卫生条例之条例样本,或由食品药品管理局所发布的任何有关海产品风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第123和1240部分,21CFR或任何后续规章)的指南或规章90天前,只要这些指南、规章或修正有关生牡蛎的收后加工,部长应准备好并向参议院的卫生、教育、劳工和抚恤金委员会,以及众议院的能源和商务委员会提交包括以下内容的报告-
    本节规定FDA修改任何关于生牡蛎捕捞后加工的法规前,都要向国会写报告,说明该修改的国内牡蛎加工行业和竞争力的影响,国会总审计长将对报告进行审核。
    由于目前我国仍不能向美国出口生牡蛎,所以对我国企业暂无影响。

    第115节 口岸买卖依据公法107-188《公众健康安全和生物恐怖预备应对法》(2002年)中第308节作做出的修订内容,部长将公布最终实施规则。在此之前,针对依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21 U.S.C. 381(a))中第801节(a)的规定,进行退运处理的输美食品的情况,部长应向国土安全部部长进行通报,以便国土安全部通过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局长的工作,避免出现食品在一口岸退运、却在另一口岸通关的情况。
    FDA将向其他相关部门通报进行退运处理的输美食品的情况,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防止在一个口岸被退运的食品在另一个口岸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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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水楼台先得月

    第27楼2011/05/09

    中国为什么老要借鉴美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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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xf119

    第28楼2011/05/09

    哎,看美国要求的就是严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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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osheyue

    第29楼2011/05/24

    首先不得不承认美国的法律体系成熟,这个<>是一个总的法律,下面还有配套的具体实施的法规,而不像中国09年6月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貌似中国的食品安全有法可依了,但是却是很空的,没有配套的具体法规,所以中国的食品安全依旧是困扰中国社会的问题.
    中国为什么老要借鉴美国, 不借鉴,自己又有别的什么好的办法么? 再说中国是出了名的 copy, 所以如果真能渗透FDA的这个法案,也能学到很多有意义的东西,而不是像中国的国家免检,QS等等水分含量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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