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orlittle
第25楼2011/11/25
http://www.fanwenwang.org/lunwen/yuwen/12935_7.html
六、笔顺规范的疏漏及有关问题
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规范》为学习汉字笔顺提供了统一的根据和标准,可以说是一个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都很强的规范。但是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规范》并不是特别完美的,还出现了许多疏漏和不合理的地方。综合考查《规范》,发现它在一些字笔顺的处理上,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这就造成了学习的困难甚至迷惑。可以说缺乏系统性是《规范》最大的不足和学习《规范》最大的障碍。现举例以说明,仅代表本人观点。
同是长横,有的先写如“世(一世)”,有的后写如“册( 册)”。有的先横后竖,如“丰、木”;有的先竖后横,如“木、工”。有的则混乱不堪,如“里( 里)”、“垂( 垂)”。“毋”最后一笔写横,与“毋”相似的“母”最后一笔写点,“舟”也如此,为何不统一成最后写横?
有的先写内部点,有的后写。前者如“丹、义、戍”,后者如“叉、玉、丸”。为何不统一成后写内部点?
有的先撇后折,如“及、九、几”,有的先折后撇,如“乃、力”,最为明显的就是“乃、及”,两字字形结构十分相似,但笔顺不同,一个是“ 乃”,一个是“ 及”,让人大惑不解。
同为左中右结构,有的先左后右,如“树、衍”,有的则先中间后左右,如“兜(上部)、燕(中部)”。为何不统一成先左后右?
包围结构一般先外后内,如“虱、厘”,有的先内后外,如“凶、幽、廷、近”,有的既不先内,也不先外,如“匡( 匡)、医( 医)、可( 可)”。为何不统一成先外后内?
一般从左到右,但有的如“ ( )、 ( )”,却从右到左。
“业、亚、非”三字都是以中间两竖作为全字中轴,“业、亚”都是先写中间两竖,而“非”却是“ 非”,让人不知如何是好。为何不统一起来?
“牛”与“车”单用时末笔是竖,用作偏旁时,末笔是横,这样一个字要记住两种笔顺。“臼”字单用是“ 臼”,而在“插”中是“ 插”
......
以上只举了一些例子,但足以说明问题。当然,《规范》对某些字的笔顺做出那样的安排,也许自有它的一番原因、道理和见解。但不管怎样,它在一些结构相似的汉字的笔顺处理上缺乏统一性,增加了人们的记忆和学习的负担,使人感觉无所适从,从而降低了《规范》的权威性和人们对它的肯定和接受程度,这却是事实。因此,虽然汉字笔顺有了规范标准,但其科学性和系统性却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其中存在的问题为对内和对外的汉字教学特别是汉字信息处理带来了麻烦。因而,加快科学研究,努力消除不足,制定出一个更加规范的“规范”,是当前汉字笔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下面讨论与汉字笔顺有关的两个问题。
(一)有人认为《规范》在许多方面存在不一致性与混乱性,从而产生反对倾向,同时又认为笔顺乃一个人的习惯问题,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因此,这里就产生一个要不要遵守规范的问题。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必须严格遵从《规范》。
许多人认为,笔顺是人的书写习惯,笔顺问题是书写者的习惯问题。既然某个字的笔顺有几种写法,那选用哪种写法都是有道理的,无是非可言。还有人认为笔顺问题是规范不了的,《规范》几近徒劳。认为硬性规定必须按照某种写法写,只能在书写者知道并且认同的前提下才能实行,否则只是一纸空文。例如易洪川就认为,我们没有也无法概括出一套明确简单、一以贯之、普遍适用的笔顺规则,因此一个汉字只有一种笔顺的严格意义上的笔顺规范化,其可行性令人忧虑。还有人认为应该以“先竖后横”来取代“先横后竖”。更有甚者认为“可以考虑为汉字的正楷体和行书体制定不同的笔顺”。如此种种观点,都是缺乏深思熟虑的,都是未考虑文字工作大局的。
笔顺的规范不是搞文艺,可以争鸣,可以百花齐放。它是一种立法,必须严格执行。汉字的改革可以说从未停止过。汉字的整理、汉字的标准化(定量、定形、定音、定序)、汉字的规范化等都体现了国家对汉字的重视。这一系列都是通过立法实现的。当今,你不用简化字,而用繁体字、异体字和已淘汰的生僻字等,就是不合时宜,都是错误的。国家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人们能方便、快捷、简明地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避免混乱,所以才给出一个标准,强硬执行。试想,如果当今用字十分混乱,繁简字、生僻字、异体字等交错出现,那会是一番什么样子。笔顺也是如此,一个字有不止一种笔顺,就应该规定其中的一种为正确的,其余的为错误的,然后按照这种标准强硬执行,这样就大大简化了笔顺问题,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人们使用的便捷。《规范》有缺陷,可以不断修订,力争完美。但在《规范》未被更好的规范取代之前,就应该严格遵守,应把它作为统一笔顺的唯一依据,绝不能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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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orlittle的看法:
“《规范》并不是特别完美的,还出现了许多疏漏和不合理的地方。”……但 “它是一种立法,必须严格执行。” 中国人自小这样训练, 所以什么法都守。
“繁简字、生僻字、异体字等交错出现,那会是一番什么样子。” --- 将小事XX(例如笔顺)上网上线至YY(例如文字混乱, 交通混乱)以支持XX (笔顺)的合法性, 这是逻辑上的混乱。
“应该规定其中的一种为正确的” --- 为什么不可包容? “横,横折钩,撇” 和“横,撇,横折钩” 都可接受。 十进制比英制方便, 但美国仍然用英制, 因为十个美国人中九个愿用英制, 政府也不用大道理压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