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3226033
第52楼2011/12/1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检验机构及其检验项目的范围分别是: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广东省疾控中心、上海市疾控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辽宁省疾控中心、江苏省疾控中心、浙江省疾控中心、四川省疾控中心和湖北省疾控中心9家单位为化妆品卫生安全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规定的全部微生物、卫生化学和毒理学检验项目。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家单位为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规定的人体安全性和防晒功效检测项目。
yu3226033
第54楼2012/01/08
化妆品互联网消费警示公告
近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个别企业涉嫌利用互联网非法发布虚假化妆品信息和违法违规销售假冒化妆品,特别是进口化妆品,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使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现公告如下:
一、消费者在互联网购买化妆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没有批准文号或者与批准信息不符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不要购买没有备案文号或者与备案信息不符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相关信息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二、消费者应选择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店、超市以及合法的网站购买化妆品。
三、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互联网广告和宣传,与市场价格相比明显过低的产品,要谨慎购买。
四、消费者在互联网购买化妆品时,要注意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核对内容并妥善保存。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yu3226033
第55楼2012/01/08
近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11~2012年度重庆市保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抽验工作方案》和《2011~2012年度重庆市化妆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管抽验工作方案》,启动全市2011~2012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和化妆品违法添加禁限用物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开展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两方案明确监督抽验工作主要分两大部分:日常监督抽检及专项监督抽检,重点包括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等易发生违法添加或违法违规宣传较多的保健食品和祛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
本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是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手保健食品监管和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职能后,首次开展的大规模地方监督抽验工作。该局将有效利用这一监督手段,为保健食品监管和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技术监督保障,更好地开展保健食品监管和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