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飘☆逸
第41楼2012/01/25
以后会常来啊,到时候多搞点活动。抢分哈。
qlmkk
第42楼2012/01/25
欢迎欢迎,最好能入住版面,这样发贴能多点积分。。。。。。
第43楼2012/01/25
要是能入住多个版面就好啊,我现在在直读入住了,没办法啊
第44楼2012/01/25
不知道能否就这个问题,向官人们提个建议?
容百川
第45楼2012/01/25
同意!搞双重国籍。只要该用户能达到相应条件。其实目前的居民我看到的条款也没有版面数量这一条限制啊!
第46楼2012/01/25
"入住的条件:近三个月内,必须在想申请的版面发帖数超过10个"只有这一个条件,怎么执行起来就不一样了呢?
第47楼2012/01/25
就是啊,我还以为就这条,后来申请了一个,接着也发现了我适合的版面,居然前面一个消失了!!!问了站方我才知道之只能入住一个!吃了“潜规则”的亏
第48楼2012/01/25
看来官方反对“一心二用”。。。。。。
第49楼2012/01/25
那就明文规定好了
第50楼2012/01/25
当时定规则的时候,没想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