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ngtall
第114楼2012/03/07
小S可真够厥的啊,不仅要把婆婆扔到垃圾桶的苹果皮拣出来,而且还要藏在袜子里,然后还要再吃了。袜子是干净的吗?
还要小卢版主好惨啊,借飞机都借不来,一不小心飞到了月球了!哈哈
小S点评:天哪!我埋汰我自己还不够,你还要说我的袜子是不干净的吗?你真是太不顾我的淑女形象了!
samanthalas
第117楼2012/03/07
我们来看看世界头号恐怖主义的头目----本。拉登,为我们带来的作品。
其1、作品一看上去,就是字数第一啊!
其2、整个作品以感人和辛酸为情感线索。尽管如此,文中仍有三处幽默效果。
一处是:“大妈有个儿子叫疯子哥(疯子哥原谅啊,只是比喻啊,千万别介意,对不起,对不起)”此处表达了大家都喜欢恶搞疯子哥这种难以抑制的欲望啊!
另一处是:“甩葱时的摇晃的脑袋……”这是甩葱舞吗?我看分明是“摇头舞”!
第三处:“我、dahua1981 、毛毛儿一起来到了实验室上班(因为我们都是外地的,在这北京人生地不熟的厂子上班,只能住集体宿舍,一来二去的就混到了一块儿)” 这个太有损于毛毛儿的清誉啦!哈哈!
其3、本。拉登的文采不错!看的出也是有一定文学基础的人!
阿迈
第118楼2012/03/07
本.拉登还把本月极限体验的奖品都写进去了,贴近事实啊。
毛毛儿
第119楼2012/03/07
嘿嘿,很荣幸多次被板油们引用,虽然角色不起眼,但是还是露脸啦,可喜可贺,可喜可贺!现在给大家道道我这个名字的由来:距今应该有11年了,那个时候刚入大学,有个舍友性格很男性化,非常喜欢别人喊她“哥哥”,由于我太老实,当然很容易被她“收拾”,于是指明要我喊她“哥哥”,我迫于无赖,很是委屈地答应了,好吧,那既然我都叫你哥哥了,你也该给我个称呼吧,于是乎她脑瓜子一转,就转出了个“毛毛”(事后才知道其实那是她们家狗狗的名字),没想到我一听还不错,就欣然答应了,可谓一名走红,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我的小名,都叫开了,再过不久,同年级其他系一起上公共课的同志们也都这么称呼我,我乐颠乐颠地当做了自己的大名,一传十,十传百,连我老妈都这么叫我,因为四川人说话喜欢有个儿话音,我就在“毛毛”的后面加了个,就成了现在的“毛毛儿”。仅此而已,嘿嘿!舍不得改掉这个名字,很喜欢,不在乎有多好听,而是代表一段过去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