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mo4668
第18楼2012/05/16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所谓的自然规律,一种是自然界里面真正的自然规律,一种是人类认识里的自然规律。
人类认识里的自然规律,就是以人类的视角为范围,用人类的思维抽象出来的自然规律。
而自然界的自然规律,是真正的自然规律,不以任一物种的视角为视角,但又适用于任一物种的视角。(只是,我们永远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
所以,我们就只能以人类认识里的自然规律为真正的自然规律了。
是这样理解吗?
vcningmeng
第19楼2012/05/16
科学的发展有时代的局限,布鲁诺提出日心说的时候,这是人类对自然规律最新最前沿的认知,现在看看,也是不对的。有点扯远了,其实人类是一直在努力探寻自然规律,我觉的这个是不矛盾的。如果要分2个自然规律,我觉的是不可知论。
再说这个畸形鸡是涉及到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