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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fq07222000

    第11楼2012/07/09

    去办公室旁边的资料室看一下GB6675-2003因为我的8块钱的电脑(我一直这样称呼我的电脑,因为打开WORD就死机,打开PPT就没有响应)打开后出现乱码,副主管(老板亲戚)赶紧让一个跟了他6年的技术员跟了进来,说帮我查资料!不是说文件借阅程序规定的那种流程,而是派人监视,这是品管部的资料,不是认可实验室受控的那种!想起了8个月前安装ICP的工程师,留下了一瓶磷和铅的标液,用来调波长用的,走的时候忘记拿走了,第二天来拿,那副主管问了四遍是不是别人的,我都晕倒!朋友们,还有更搞笑的纪实,有时间写出来给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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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洲

    第12楼2012/07/09

    楼主,既然你不满现在的工作,就应当选择马上离开。这样发牢骚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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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哥

    第13楼2012/07/09

    应助工程师

    赔什么啊。。。按照合同法,这些协议要在去培训之间就完成商定并签署的。
    LZ自己去查查劳动法就知道了。

    话说,其实挺同意12楼的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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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义

    第14楼2012/08/01

    我都好奇了,世界上尽然还有这样的公司呵呵。

    lfq07222000(lfq07222000) 发表:完全不得人心,一帮傻子都可以管实验室,实验室招个人,人人都要面试,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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