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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da216

    第42楼2012/06/21

    谢谢你的回答。我真正的疑惑是,如果说体系文件中第一层、第二层文件都没有提到的内容,突然出现在第3类文件中。还是以5.4.1“实验室是否对器皿的使用不同的清洗、储存和隔离程序形成文件”为例,我们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都没有提到这块内容,(因为是比较细化的东西),我们用了作业指导书支持。是否这样可行,或者说一定要在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中提到过此内容?
    其实我是不想修改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免得大动干戈。呵呵

    智慧的弟弟(tanghuizhi01) 发表:回复@ida216

    1. 可以是作业指导书,只要是你们体系文件满足对应的要求,一般就OK
    2.
    5.4.1“实验室是否对器皿的使用不同的清洗、储存和隔离程序形成文件” 关于这句话,你理解错了。这里的意思是说,要求对相关管理流程(或称程序,也可以叫过程)形成一个规定文件,也就是说你做这个事情的步骤要有一个文件进行规定,并不一定是程序文件.

    以下摘自GB/T 19000-2008


    从上面可以看出,含有程序文件的可称为“程序文件”,但并不是一定要叫程序文件

    我们习惯把文件分为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这里的程序文件是第二层文件的意思,但并不是说所有含程序的文件都是第二层文件,其实作业指导书也是含有程序的。所以不要思维定是,带程序两字就是指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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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北风

    第43楼2012/06/23

    应助达人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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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慧的弟弟

    第44楼2012/06/25

    回复42楼@ida216

    质量手册依据标准而来

    程序依据质量手册而来

    作业指导书依据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而来

    所以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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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ynthiaian

    第45楼2012/06/26

    4.1 组织
    4.1.5 h) 实验室技术管理者中应至少包括一名在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化学检测范围内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成员,应具有化学专业或与所从事检测专业范围密切相关(以下简称化学及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化学检测的工作经历。

    这个本科以上学历是指硕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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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慧的弟弟

    第46楼2012/06/27

    本科及本科以上

    cynthiaian(cynthiaian) 发表:4.1 组织
    4.1.5 h) 实验室技术管理者中应至少包括一名在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化学检测范围内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成员,应具有化学专业或与所从事检测专业范围密切相关(以下简称化学及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化学检测的工作经历。

    这个本科以上学历是指硕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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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ingpingxing

    第47楼2012/07/07

    4.1 组织
    4.1.5 h) 实验室技术管理者中应至少包括一名在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化学检测范围内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成员,应具有化学专业或与所从事检测专业范围密切相关(以下简称化学及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化学检测的工作经历。

    所从事检测专业范围密切相关(以下简称化学及相关专业),具体指的是什么专业呢?比如说中药学、生物工程等算是化学专业的相关专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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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angli-1688

    第48楼2012/07/10

    收藏备用,谢谢分享,复评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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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odnight008

    第49楼2012/07/11

    智慧的弟弟(tanghuizhi01) 发表: 昨天(2012年6月14日),CNAS正式在官网上发布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同时发布CNAS-CL10:2012的相关过渡政策。

    关于其过渡政策,简要说几点,如下:

    1. CNAS-CL10:2012是2012年6月11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实施。

    2. 过渡期:2012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0日。

    2.1 过渡期前(即2012年6月11日前)使用06版;
    2.2 过渡期中,两个版本均有效;
    2.3 从2014年6月11日开始,必须使用新版,老版将废止。

    3. 如实验室是初次申请或扩项(原来无化学领域检测能力),则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上面提到的过渡期将无效。以此可见,过渡期只适用于监督评审、复评审和扩项(原来有化学领域检测能力)的情况。

    4. 如实验室已经通过认可,则在过渡期(2012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0日)期间,必须对照新版进行自查,并填写《CNAS-CL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自查报告》,也就是说这个时间你要着手修改你的文件,调整你的配置了,有不符合新文件要求的地方赶紧改过来,比如文件、记录、人员配置等等。
    注意:这个自查报告是要提交CNAS的,至于是查完后提交,还是下次评审时提交,可具体咨询认可委相关负责人;还有这个自查并不是实验室自己查完了事,待下次现场评审时,并必须对自查情况进行现场确认,也就是说下次评审的时候,你还多一档子事,就是确认这个表。

    5. 未提交自查报告(或未转换)的处罚:2014年6月11日以后,对未提交自查报告或尚未完成转换的实验室,CNAS将暂停其化学领域的认可资格;2014年6月11日以后的现场评审中发现具有化学领域认可资格的实验室尚未完成转换的,将撤消其化学领域或全部认可资格
    这里特别注意下,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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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zdyl

    第50楼2012/07/20

    谢谢,资料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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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oucaihong301

    第51楼2012/07/21

    资料不错 收藏了 谢谢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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