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1997
第16楼2008/06/02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采用偏离标准和偏离程序的原则。
2.定义
偏离标准:凡是不按标准规定检测的检测工作。
偏离程序:凡是不按规定程序检测的检测工作。
3.采用原则
必须坚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背本测试中心的质量方针,不影响本测试中心的公正性及不损害客户利益的原则,同时必须履行审批及必要的验证手续。
4.下列情况允许偏离标准和偏离程序
4.1标准中规定的方法不合理、不完善,有更合理先进的方法可用。
4.2标准已作废,新的标准未出版,检测还需正常进行。
4.3标准规定的检测手段不具备,但有经过验证的可靠方法代替。
4.4检测工作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需利用其它同类仪器设备继续检测,或标准规定的试验仪器设备已淘汰或损坏,有可代用的仪器设备。
4.5检测用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已到,尚不能立即安排进行检定。
4.6其它允许偏离标准(或程序)的情况。
5.工作程序
5.1属于4.1.4.2.4.3的情况,检测室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偏离方案由技术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评审(必要时进行验证),偏离方案经评审合格报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
5.2属于4.4的情况,检测室应向技术主管报告,经批准后可更换具备条件的设备。
5.3属于4.5的情况,检测室应向技术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实施检测。
检测过程中,应使用标准物质作参比,标准物质检测检测结果如在允许误差范
围内,则检测数据有效。检测结束后,应尽快组织对该设备进行检定。
5.4偏离标准的检测,应征得客户的同意,并在委托单上签字认可,同时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5.5偏离标准和偏离程序的检测,要求对全过程加以监控,一经发现这种偏离影响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时,应立即终止,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
5.6偏离标准和偏离程序的报批资料交综合管理室存档。
6.相关程序
6.1《检测细则编写程序》
6.2《档案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