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私聊
  • 老兵

    第11楼2012/08/31

    应助达人



    有的环境监测信息绝对是不会对申请者公开的,因此政府工作人员如果未提供信息,将会被依法追责难以自圆其说,严重的逻辑错误。

    容百川(jjwws) 发表:“草案修改时着重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同时明确企业不仅要对减少排放污染物负责,也要对排放污染物对公共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承担责任。”
    这看似拨乱反正,但地方愿意执行吗?企业愿意执行吗?

    公民可申请环境信息公开,而政府工作人员如果未提供信息,将会被依法追责。
    这句话本身就讲得不明白。申请,就意味着可能批准,也可能不被批准!未提供信息就被问责,逻辑上就有问题。
    另外,问责的结果是什么呢?还是换个岗位?

    请大家一起来解读!我个人没看明白

0
    +关注 私聊
  • 天圆地方

    第12楼2012/09/20

    好像最好没有加进去吧

0
    +关注 私聊
  • 容百川

    第13楼2012/09/20

    有这么矛盾的两个规定!那说明我们政府部门的政策就是矛盾的,水平有待提高啊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有的环境监测信息绝对是不会对申请者公开的,因此政府工作人员如果未提供信息,将会被依法追责难以自圆其说,严重的逻辑错误。

0
    +关注 私聊
  • 燕飞

    第14楼2012/09/29

    按这个说法,应该是申请就会公开。但是对政府会这样做深表怀疑,而且大部分市民应该都不了解这事吧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有的环境监测信息绝对是不会对申请者公开的,因此政府工作人员如果未提供信息,将会被依法追责难以自圆其说,严重的逻辑错误。

0
    +关注 私聊
  • yu3226033

    第15楼2012/09/29

    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太难了!

    容百川(jjwws) 发表:这个就管不了了。关键就是过宽,等如没有任何保证。永远是希望

0
    +关注 私聊
  • yu3226033

    第16楼2012/09/30

    收费和征税环保难保证.

    容百川(jjwws) 发表:这个就管不了了。关键就是过宽,等如没有任何保证。永远是希望

0
    +关注 私聊
  • 容百川

    第17楼2012/09/30

    如果申请就公开的,不如就直接公开

    燕飞(mansonyang) 发表:按这个说法,应该是申请就会公开。但是对政府会这样做深表怀疑,而且大部分市民应该都不了解这事吧

0
    +关注 私聊
  • 容百川

    第18楼2012/09/30

    现在对政府执行监管太弱了

    yu3226033(yu3226033) 发表: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太难了!

0
    +关注 私聊
  • 容百川

    第19楼2012/09/30

    主要是执行层要素质高!当前是太难

    yu3226033(yu3226033) 发表:收费和征税环保难保证.

0
    +关注 私聊
  • 燕飞

    第20楼2012/09/30

    因为大部分市民其实不了解这事,不会去申请

    容百川(jjwws) 发表:如果申请就公开的,不如就直接公开

0
查看更多